在2013年的時候,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了新的《公司法》,該這個新的《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注冊上海公司的門檻。其中最值得一提的便是解決了上海公司注冊資金的問題,實行認繳制。那么當實繳與認繳并存時,對于想在上海注冊公司的創業者來說,注冊資本是選擇認繳還是實繳比較好呢?
實際上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很難客觀地說明實繳制和認繳制到底哪個比較好,但是小編可以稍微詳細地分析下這兩種注冊資本的方式。實繳制即是指公司在銀行驗資時賬戶上的資金應與注冊上海公司時的注冊資金相吻合,實繳制對于資金不足的創業者來說會限制公司發展,阻礙公司的資本運營。而認繳制就避免了這一問題,認繳制無需將注冊資金存入銀行,只需在規定年限中繳納注冊資金即可。一方面有利于在減少創業者的創業成本,但在另一方面不能證明公司的真正實力,若長期沒有實際的注冊資金到賬,不利于公司尋求合作伙伴。除此之外,一些財務、金融、證券等公司不能選擇認繳制。
注冊公司明確了經營范圍應該怎么寫?這里還有常見誤區,大家需要避免!不關注經營范圍的前后順序,有些企業同時經營多個行業的業務,此時,經營范圍中的第一項經營項目所在企業為所屬行業,而稅局稽查時選案指標經常參考行業水平,排錯順序,小心吃虧。
分支機構經營范圍隨便寫,企業設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經營范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經營范圍。因此,分公司的經營范圍應在總公司經營范圍以內。
但是,如果企業設立子公司,其經營范圍不需要在總公司經營范圍內。由于母子公司經常相互提供服務,總公司應增加商業服務業等經營范圍,子公司增加為總公司提供服務的經營范圍。
沒有考慮核定征收,打算申請核定征收的新設企業,應避免經營范圍中出現不允許核定征收的經營范圍。
所以,打算核定征收的企業,更要注意經營范圍的審核,避開國稅函[2009]377號中規定的不能核定征收的類型。
經營范圍越多越好,由于超出經營范圍的業務不能自行開具發票,需到稅局代開發票。財務人員為了節省麻煩,把能想到的經營范圍都寫進去了。
但有些經營業務是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的。
如果非房地產企業以土地投資設立新公司,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之后變更為房地產企業,要不要補繳土地增值稅呢?能通過這種方式節稅嗎?這個問題,還是找公司的專業顧問咨詢吧!
經營范圍隨便抄,網上經常會列舉各行業常見的經營范圍,威尼建議,這類帖子看看參考下就可以了,別全抄啊,即使是相同行業的企業,其經營的側重點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稅為例,混合銷售中按照主業確定稅率,同樣的混合銷售業務,不同主業的企業稅率不同。
注冊上海公司在確定主營業務時,經營范圍也是可以參考的一項,經營范圍應突出公司的主營業務,避免多繳稅。以上就是關于新注冊公司經營范圍怎么填寫這個問題的解答。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上海公司注冊代理機構的顧問。